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的重要论述,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,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11月12日,楚雄州各级妇联积极组织妇联干部、妇女工作者、家庭教育工作者、妇女群众和广大家庭,收看省妇联举办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解读线上直播讲座。
云南师范大学法律系教师、副教授,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杜爱萍以“家事入国法 教育促和谐”为主题,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进行解读。杜爱萍从立法的背景、意义、主要内容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、总体要求等方面全面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,并围绕重点法条,结合丰富鲜活的案例,强调了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,引导全社会注重优良家教家风建设,介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中关于家庭对未成年人道德品质、身体素质、生活技能、文化修养、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、引导和影响,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。
通过收看,全州广大妇联干部、妇女工作者、家庭教育工作者、妇女群众和广大家庭受益良多,纷纷谈了感悟和体会:
双柏县妇联副主席 尹艳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出台对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,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,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。作为一名妇联干部,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将学习好、宣传好、运用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,持续推进家庭文明建设,引导广大家庭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,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,提高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能力,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。
禄丰市广通镇副镇长、妇联主席 申雅丽
民有所呼,法有所应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诞生,体现了顶层设计的重视,更彰显了对民生的关爱与关切。家长将在法规的引领下依法带娃,积极开展家庭教育,配合学校,减轻课业,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、休息、娱乐、锻炼时间,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,做好孩子的榜样,言传身教,努力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楚雄市西舍路中心小学教师 鲁学玲
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,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,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。如今,家庭教育从传统的家庭问题上升为法律问题进行规范,我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,将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,充分发挥学校的宣传阵地作用,为农村广大家庭教授一些养育孩子的专业知识,进一步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,为推进家庭教育事业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。
牟定县茅阳第一小学家长 李明艳
作为家长,收看讲座后,对自己的育儿行为及方式方法进行了深刻反思。在今后的生活中,我将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指导下,改变观念,依法带娃,科学育儿,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,配合学校推进“双减”政策落实,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、活动时间,注重孩子良好习惯的培养,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不再缺席,努力成为一名优秀合格的好家长!
武定县东坡乡家长 梅建琼
作为即将成为父母的我们,在孩子的养育、教育问题上很值得我们深思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颁布,明确了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依法负责实施家庭教育,国家和社会应该为家庭提供相关指导、支持和服务,合理安排未成年人的学习、休息、娱乐和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,避免加重未成年人的学习负担和压力,积极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