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,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投身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,楚雄州妇联等部门面向全州城乡家庭广泛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。通过宣传引领和主题实践活动,倡导绿色价值理念,普及节能环保知识,使更多的家庭达到绿色创建要求,到2022年,选树不少于100户州级绿色家庭典型,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文明新风尚。
绿色家庭创建内容
引导家庭成员提升生态文明素养
动员广大家庭成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了解生态文明相关法律法规,掌握家庭绿色环保知识和方法,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科学素养,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,争做绿色生活的倡导者、参与者和践行者。
引导家庭节约资源
鼓励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清洁能源,节约用电、用水、用纸等,不浪费粮食。提升旧衣物、旧玩具等物品的重复使用率,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,节约资源,减少能源消耗。
引导家庭绿色消费
鼓励家庭优先购买和使用节能电器、节水器具等获得节能、节水产品或绿色产品认证的产品。不用或少用塑料袋、塑料餐具等一次性用品,减少清洁洗涤用品使用量,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。不购买、食用、使用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制作的食品和产品,在日常消费中崇尚绿色健康,保护自然生态。
引导家庭绿色出行
鼓励家庭成员出行时优先选择步行、骑行、公共交通、共享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,购车时优先考虑新能源汽车或小排量型汽车,做到节约能源、提高效能、减少污染。
绿色家庭创建措施
面向家庭开展绿色生活宣传
依托媒体、村(社区)、学校,以生动形象、通俗易懂的方式,面向广大家庭大力宣传与绿色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,传播生态环保知识,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家庭,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绿色生活、绿色发展的文明新风尚。
面向家庭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实践活动
开展“美丽中国·我是行动者”“绿色生活·最美家庭”“美丽庭院”创建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等主题实践活动,引导广大家庭从改变生活和卫生习惯入手,养成垃圾分类减量好习惯,践行绿色生活方式,身体力行参与生态文明共建,广泛汇聚美丽中国建设的社会正能量。
自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,全州广大家庭切实将低碳行动、环保精神、公益理念潜移默化地融入生活,使绿色理念和绿色行动在广大家庭扎根开花结果。通过层层把关、择优推荐,评选命名州级绿色家庭50户,5户家庭获省级绿色家庭称号;建成“推窗见绿、抬头赏景、起步闻香”的州级“美丽庭院”示范村60个、示范户600户。
省级绿色家庭:沈桂凤家庭
省级绿色家庭:赵秀梅家庭
州级“美丽庭院”示范村:
南华县沙桥镇小古山村大炉村民小组
州级“美丽庭院”示范户:
元谋县甘塘安置点江洲村委会新月村杨会莲户